工委动态

点击排行榜

工委动态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工委动态

市直机关党组织学习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

发布日期:2018-12-10 10:40  阅读次数:0次  

市人大办公厅


1567584158225350.jpg


11月19日,市人大机关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机关党委书记赵爱桃主持会议,机关党委委员,一、二支部委员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通报了市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第三次巡回督查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了下一步党建工作。

会议要求,一要积极做好《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二要认真研究制定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措施,切实做到真整改、真落实。三要结合实际,认真梳理下一阶段支部党建工作,列出每月学习活动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到以党建促工作。同时,机关党委要做好督查指导工作,确保党建工作取得实效。四要加强与党员的沟通交流,做好关心帮助困难党员工作,体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政协办公厅


1567584185287138.jpg


11月23日,市政协办公厅机关党支部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开展11月份“主题党日”活动,党组书记王文杰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活动。会上,全体党员共同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王文杰主席对市政协办公厅机关党支部建设提出要求,对《条例》要学、思、干相结合,建立和完善党支部的相关制度,找差距、挖潜力、补短板,完善检查机制、考评机制和激励机制,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乌海广播发射中心台


1567584214634005.jpg


12月3日乌海广播发射中心台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委书记张国峰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条例》是我们党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层主干法规。规定了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条例》明确了党支部的功能定位;提出了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规范了党支部的设置;提出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重点任务;完善了党支部的工作机制;规定了党支部组织生活等内容。

会议要求,一要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乌海中心台将通过集中学习、个人学习、研讨学习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强化学习效果;二要对照《条例》提出的相关要求,检查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到立行立改,即行即改;三要尽快建立贯彻落实《条例》促进党支部建设的长效机制。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