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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巡听旁听推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走深走实

发布日期:2025-08-18 08:58  阅读次数:0次  

近年来,乌海市委直属机关工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聚焦“关键少数”,通过常态化督导、精准化旁听、长效化建制,实现市直机关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推动理论学习规范化、制度化、精准化。

健全机制,夯实巡听旁听工作基础

乌海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始终将制度建设作为巡听旁听工作的“先手棋”,着力构建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工作体系。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市直机关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工作的通知》,明确巡听旁听的范围、内容、程序和纪律要求,细化“听、看、问、评、改”五个环节操作规范,确保每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分级责任联动。建立“工委统筹协调、分管领导带队、业务科室具体实施”的工作模式,按照工委班子成员分片联系机关党建工作机制,组建巡听旁听工作组人员库,明确每年至少抽取35个市直党组(党委)进行列席旁听,实现两年市直机关党组织全覆盖任务目标。截止到目前已列席68个市直机关单位。动态计划管理。年初结合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重点工作部署,制定年度巡听旁听工作计划,明确重点巡听单位和学习主题;每季度根据上级最新精神和工作实际,动态调整学习计划,确保巡听旁听内容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

聚焦关键,增强巡听旁听工作实效

乌海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学习重点、过程和效果,推动巡听旁听从“一般性参与”向“深层次把关”转变。会前指导为先,突出政治引领“抓方向”。工作组前置督促指导环节,提前审阅学习方案和学习资料以及会议议程,重点审核把关学习内容是否紧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是否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明确学习落脚点、转化落实情况。会上旁听为实,紧盯过程质量“抓规范”。工作组现场列席旁听市直机关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过程,紧盯学习主题是否系统、组织程序是否规范、学习形式是否有效、学习资料是否完备、研讨交流是否充分,准确把握“列席旁听”工作职责定位,现场点评指导,提出整改意见。会后调研为重,注重成果转化“抓落地”。工作组成员与学习秘书会后进行交流,面对面指导学习管理。要求各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调查研究、撰写专题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明确“学用结合”具体举措,督促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担当领导责任和示范责任,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形成“头雁效应”,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在学思践悟中真学真信、在知行合一中笃行实干。

注重成效,推动学习成果转化运用

乌海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坚持把巡听旁听结果作为改进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形成“闭环管理”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责任链条”持续拧紧,领导干部学领讲机制全面建立,通过政策解读+系统讲解的方式,实现了整体把握、融会贯通,学习责任稳稳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分管工作主动参与学习、领学导学,推动学习成果与业务工作实现了深度融合。建立反馈制度。每次巡听结束后,当场反馈初步意见建议,总结“优点、不足、整改建议”三个方面的内容,加强对各部门单位理论学习的日常管理和指导督促。每季度梳理巡听旁听情况,年终按要求对巡听旁听各单位情况进行通报,切实以制度机制为尺,以部署要求为标,在发现问题和改进工作中,做好列席旁听的“后半篇”文章,让理论武装真正成为推动工作的“源头活水”。推动提质增效。工委认真落实市委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今年以来,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巡听旁听45次,“听”出政治高度,“听”出理论深度,“听”出落实力度,使市直机关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建设更加规范有序,学习质量显著提升,真正指导督促市直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同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机关党建工作指导和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中,推动各部门从被动应付向主动作为转变,从“完成任务”向“追求质量”提升。

下一步,乌海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将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继续优化巡听旁听机制,不断强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安排、学习管理、督促检查等措施,加强学习指导和动态管理,既抓问题整改“补短板”,也推经验做法“树标杆”,以更高标准推动巡听旁听工作走深走实,为乌海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思想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