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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三学”并举打牢党员教育“学”基础

发布日期:2019-01-08 14:41  阅读次数:0次  

2018年以来,市中院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全党来一个大学习”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解决问题为重点,以推动创新为目的,积极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的整体思想政治素质不断增强,创新发展能力不断提高。


一、领导干部示范学,推动思想建设向基层延伸


自上而下构建“大学习”格局。年初,制定了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要内容覆盖中心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和党小组学习计划。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新修订党章的同时,认真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全国“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把学习贯彻工作引向深入。全年党组中心组学习17次,党员集体学习29次,个人自学10次。

联系实际构建“大调研”机制。围绕“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成立党建工作课题领导小组,制定调研工作计划。建立党组成员联系基层制度,全年党组成员到基层开展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等调研工作14人次。组织全市法院党务干部赴广州、深圳、武汉等地先进法院学习宝贵经验,撰写调研报告并转化制度成果,制定了《专职(兼职)党务干部(廉政监察员)制度》,修改《党建目标绩效考核方案》。2018年共形成有质量的调研报告4篇,其中《关于职工文化阵地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荣获2018年度全区工运理论政策研究暨“大调研”优秀调研报告和优秀论文三等奖。

锤炼党性形成“大讨论”氛围。针对单纯学习入脑入心不够的问题,改进学习方式,用研讨式、互动式、共享式学习方式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院领导班子带头开展了“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和“对照浙闽找差距 奋力前行谱新篇”大讨论活动,支部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寻找入党初心”、“向郑德荣等7名优秀共产党员学习”等专题研讨,通过专题研讨深化认识,筑牢思想基础。


二、整合全院力量推动学,促进理论学习向广度拓展


成立宣讲队伍。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党支部的主体作用,成立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草原学习轻骑兵”、“网络宣讲员队伍”、“理论政策宣讲员队伍”、“技术骨干宣讲员队伍”、“精神文明宣讲员队伍”,形成了“一级带一级,层层抓学习”的良好局面,全年共开展各类宣讲35次。

建设学习阵地。充分利用“一廊、二馆、二屋、五室”党建阵地,积极发挥“道德讲堂”、“信念讲堂”、“文化讲堂”、“法律讲堂”的作用,引导干警牢固树立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开展“知心法官黄志丽”、“燃灯者邹碧华”等活动。围绕党员理想信念开展了“党的十九大精神”等解读共计13次,院领导讲党课9次。结合“文化讲堂”组织开展了“草书入门”、“临摹基础”书法培训班2期、“摄影艺术与公务摄影”培训班1期。结合新出台的法律,邀请内蒙古法官学院教授举办“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讲座3期,开展“法律讲堂进社区”活动5期。

建设“书香法院”。为满足干警学习需求,建成职工书屋、流动书架,购买书籍1000余册,订阅期刊杂志70余类。以 4•23“世界读书日”、全国“全民读书月”为重点,开展“五好”读书活动。举办“漫步书海,悦享人生”、“咖啡与书的约会”、“心灵家园的茉莉清香”等主题活动。举办优秀读书笔记展、优秀调研文章展、优秀学习成果展等活动,鼓励干警积极撰写读书体会文章,分享读书心得。连续举办两届书法绘画摄影文学作品评选活动,2名干警6篇诗歌作品被乌海广播电台选播,1名干警3篇作品在人民法院网和《人民司法˙天平》上刊登。编印干警文学类作品集《同聚社诗集》、《杜梨树集》、《法院第一年》等。

打造“智慧党建”。发挥互联网新媒体传播便捷、覆盖面广的特点,运用微信平台“支部群”、“党员之家”等及时转载推动《学习进行时》《习近平的50个小故事》等学习内容,丰富学习抓手,缓解工学矛盾。组织干警充分运用手机APP开展学习,10人参加内蒙干训学习698学时,55人参加法宣在线学习,110人注册北疆先锋。


三、健全规章制度长效学,确保学习教育向成果问效


坚持“学习+活动”制度。结合党和国家重大政策出台、重大活动开展和重大节日、历史纪念日等大力开展专题教育。组织开展了“传承雷锋精神、弘扬时代新风”志愿服务活动, “不忘初心,重温入党志愿书”活动,“不忘初心 坚守正义”观影活动,“庆中秋迎国庆 党建引领促脱贫”活动,“传承红色基因、增强国防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和活动切实达到了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的目的。

建立“学习+测试”制度。围绕岗位特点、履行职责需求制定不同学习计划,综合运用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广大党员喜闻乐见的方式检验学习成效。为检验学习质量,每次集中学习后及时围绕学习内容进行测试。测试采取“大考”和“小考”相结合的方式,“大考”暨每个季度开展1次综合性考试,“小考”暨学习后的随堂提问或小测试,全年组织全院干警开展了理论武装知识大考3次。“七一”前夕,开展了“不忘初心公正司法、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全市法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活动。

健全“学习+考评”制度。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与法院审判执行中心工作有机结合,不断健全学习制度,探索形成了比较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将党员积极参与讲党课、学习活动、学习记录、撰写心得体会、理论文章等作为评分标准量化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选先、岗位调整、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制定了月自查、季督查、半年通报、年终评比的工作机制,主动接收全体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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