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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城有我·机关先行” 城市文明提升美化环境倡议书
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
为深入落实好市委“美城有我”城市清洁日行动的工作部署,按照市直机关“走在前、作表率”和“第一方阵”的要求,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广大市民齐心协力维护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城市环境,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带头亮身份、作表率,做清洁行动的“示范者”。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积极响应市委号召,坚持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共产党员要亮明身份,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在清洁行动中走在前、作表率,引导市民争当城市发展“主人翁”、城市管理“参与者”和城市文明“微窗口”。
二、带头下沉一线、为民服务,做环境治理的“践行者”。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积极投身每月开展的“美城有我”城市清洁日行动,党员领导干部要躬身践行参与其中,主动对接包联小区、社区需求,开展卫生清理和环境整治,聚焦背街小巷、绿化带、公共设施等重点区域,开展垃圾清扫、杂物清运、“六乱”清除等工作,以实实在在的行动为提升城市形象、建设美丽家园贡献力量。
三、带头参与治理、营造氛围,做文明风尚的“倡导者”。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通过主题党日、志愿服务等载体,积极向群众普及垃圾分类、节能减排等知识,引导市民养成“垃圾不落地”“文明出行”等习惯。结合“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将清洁行动与基层治理有机融合,以“微行动”改善“大环境”,真正发挥市直机关“第一方阵”作用,传播文明风尚,积极营造干净、卫生、整洁、有序的城市生活环境,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城市因文明而美丽,生活因整洁而幸福。让我们积极投身“美城有我”城市清洁日行动,用行动擦亮乌海名片,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乌海贡献机关力量!
中共乌海市委员会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