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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制定印发《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考评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2-04-12 09:43 阅读次数:0次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的规定,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夯实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近日,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结合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考评办法(试行)》。
市直机关党建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管用、简便易行的原则,突出从严从实要求,注重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相互促进融合,全面检验市直机关党建工作成效。考评内容重点围绕市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其他党建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的内容进行。
考评采取日常监控(工委领导班子和各部室评分)、年度专项督查、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等方式进行,年终工委将根据综合得分情况,确定各单位的考核结果,纳入市直部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同时,将机关党建考评结果作为“两优一先”、基层党建示范群体、“流动杯”先进单位、“模范机关”等表彰的重要依据。对考评结果较差的单位,将通报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并指出存在问题,督促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