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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大力实施“书记领航”工程 全面夯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

发布日期:2022-03-23 09:43  阅读次数:0次  

近年来,乌海市委直属机关工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论述,紧紧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大力实施“书记领航”工程,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全面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

一、聚焦知责明责,增强落实机关党建责任意识

按照“五化协同、大抓基层”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大力实施“书记领航”工程,推动机关党组织书记充分发挥“头雁效应”,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市属媒体开设“党组(党委)书记谈机关党建”专栏,刊发党组织负责人署名文章,发挥走在前、作表率的作用。通过基层党组织换届、改选委员、组织调整等方式,市直80个部门的机关党组织书记全部由本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担任,实现党建与业务“一肩挑”全覆盖。机关工委充分发挥履行统一领导机关党的工作职能职责作用,组织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督促部门党组(党委)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问题清单,进一步增强机关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好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

二、聚焦担责履责,深化落实机关党建责任效果

注重创新实施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建立书记抓基层工作履职承诺制度,要求机关党组织书记牢牢把握“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核心任务和职责定位,紧密联系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中心工作,亲自研究谋划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按照“切口小、有难度、示范性牵引性强”的原则,选择1-2个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并向上级党组织做出履职承诺。机关工委对“书记项目”实施台账管理,实时跟进、定期评估,并以适当方式公开推进落实情况,自觉接受监督。结合党内集中性教育和“北疆党课进行时”活动,建立了“机关党组织书记交流会”制度,连续三年分别围绕机关党建“先锋行动”、“最强党支部”暨党建品牌建设、创建“模范机关”等党建重点任务开展党建观摩活动、交流工作经验,研讨改进思路,引领工作创新。

三、聚焦考责问责,树立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导向

着力深化基层党建考评工作,充分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督促各级党组织书记精耕细作机关党建工作“责任田”。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分片联系机关党建”工作机制,适时到各片区督促指导机关党建责任制和党建重点任务落实。以机关党组织书记“联述联评联考”为抓手,形成了履职尽责、述职评责、督查考责、问责追责“四位一体”的党建工作考核体系;对党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党组织,作为“两优一先”、“流动杯”先进单位、“模范机关”等表彰的重要依据;对党建工作考核排名靠后的党组织,进行函询提醒、适时通报直至对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督促其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并结合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