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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京云集区消费合作社”木印

发布日期:2023-09-13 10:02  阅读次数:0次  

江西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珍藏着一方“瑞京云集区消费合作社”木印,为国家三级文物。木质,长方形,长8厘米、宽1.9厘米、高2.9厘米,底部阳刻楷书“瑞京云集区消费合作社”十个大字。这枚木印见证了中央苏区时期合作社运动历史。

合作社是一种具有社会主义因素的新兴经济组织,中央苏区的合作社是一种以群众集股合作经营为主要特征的股份制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有商品流通领域的消费合作社、粮食合作社,工农业生产领域的各类生产合作社,金融领域的信用合作社等。

为抵制商人资本家的剥削,调剂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改善工农群众生活,发展苏区经济,消费合作社应运而生,成为苏区合作社经济的重要类型。消费合作社是社员以乡村、工厂、学校、机关或城市街道为单位,广大工农群众集资组织商品交换,打击奸商盘剥的集体经济组织。消费合作社以经营油、盐、布匹、袜子、手帕、火柴、香烟等日用品为主,享受免税政策。

1928年10月,赣西南的东固区革命委员会拨款和群众集资,创建了中央苏区首家消费合作社。次年11月,闽西苏区的上杭县才溪区上、下才溪乡紧跟步伐,也先后创办了14个专业消费合作社。他们的成功经验很快在中央苏区各地推广,特别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在党和苏维埃政府的领导下,中央苏区的合作社运动开始蓬勃发展。截至1933年8月,中央苏区境内已建起了417个消费合作社,拥有8.3万名社员、9.1万元股金。

1933年12月5日,为了总结消费合作社创办的经验,中央苏区消费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在瑞金叶坪召开。会议总结了过去合作社运动的经验与教训,明确了今后的发展方向,作出了《目前消费合作社的中心任务》等决议案。大会宣告中央消费合作总社正式成立,总社驻设在瑞金云龙桥头古庙内,选举产生了总社的领导班子,由徐常山同志任主任。中央消费合作总社是消费合作社的最高领导机关,其主要任务是加强对各地消费合作社的领导,推动中央苏区消费合作社运动的发展,进而促进苏区贸易的繁荣与苏区经济的发展。会后,中央消费合作总社发出通知,在全苏区开展合作运动周活动,中央国民经济部制定了《消费合作社简章》,使中央苏区的消费合作社运动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

在中央消费合作总社的领导下,中央苏区消费合作社得到进一步发展,截至1934年2月,中央苏区消费合作社发展到1140个,社员人数达到29万,社员股金32万多元,消费合作社比1933年8月增加了700多个,社员增加了21万多人,股金增加了22万多元,涌现出瑞金壬田、兴国长冈、上杭才溪等一批模范消费合作社。瑞金作为苏维埃革命的大本营、中央消费合作总社的驻地,也是苏区消费合作社的模范与先进,著名的有如壬田、武阳、云集、瑞林等先进区、乡消费合作社。

1934年1月,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的《苏维埃经济建设的决议》指出:“消费合作社的组织,在苏维埃贸易发展上占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经过消费合作社,工农群众可以更便宜购买商品,更高价出卖他们的生产品,经进消费合作社的网,国家对外贸易局,各种商业公司以及消费合作总社可以最迅速地将他们的商品卖给农民,并从农民那里买生产品,苏维埃经过这些组织,就可以同广大农民群众的经济生活发生直接的关系,在经济上团结他们在苏维埃政府的周围……”中央消费合作社在粉碎国民党的经济封锁,保证军需民用,限制私商剥削,打击奸商,调剂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改善群众生活,发展苏区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934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长征后,各级消费合作社相继关闭、停止运转。1956年,瑞金革命纪念馆筹备小组征集文物时发现“瑞京云集区消费合作社”木印,征其入馆收藏。

(节选自图书《红都瑞金典藏》,中共党史出版社2018年10月版)

责任编辑:崔一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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