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党章规定,只要是正式党员就可以担任入党介绍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除受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外,受其他处分的党员仍享有正式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只要他了解发展对象的情况,确能担负起入党介绍人的责任,而发展对象又信任他,就可以担任入党介绍人。但党支部在确定受党内纪律处分的党员作入党介绍人时,应认真、慎重考虑其能否担负起入党介绍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