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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职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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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2-26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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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范巧兰辞去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2月24日 乌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市委《关于范巧兰同志免职的通知》(乌党干字〔2021〕30号)精神,以及本人的辞职请求,乌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范巧兰辞去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乌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2021年2月24日 乌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效俊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王效俊代理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决定
(2021年2月24日 乌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乌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王效俊代理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乌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1年2月24日  乌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
张利平的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乌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薛文辞去乌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2月24日 乌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和本人的辞职申请,乌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同意接受薛文辞去乌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乌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乌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白海融辞去乌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2月24日 乌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和本人的辞职申请,乌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同意接受白海融辞去乌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乌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乌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洪运辞去乌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2月24日 乌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和本人的辞职申请,乌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同意接受刘洪运辞去乌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乌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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