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商务局

乌海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乌海市商务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3-04-25 09:15

 

乌海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乌海市商务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乌海市商务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331

 

 

乌海市商务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

示范市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市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根据《乌海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党办发〔20229号)精神,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落实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各项任务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全面提升民族事务治理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奋力谱写乌海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新篇章。

(二)工作目标

    配合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拓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渠道,引导商务领域各族干部群众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市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贡献商务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

 1.加强学习,夯实思想基础。利用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大会、干部职工会议、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强国平台等形式阵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有关民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及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乌海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等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使干部职工成为民族团结的带头者、践行者和维护者;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责任领导:李俊晶

牵头科室:局办公室、党支部

配合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2.丰富主题活动,开展宣传教育。

1)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始终把强化统一多民族国情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提高人民群众意识,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增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环节。在商务服务机构内制作民族团结宣传牌、悬挂宣传标语等,营造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良好氛围。注重加强与各类媒体和网络平台的联系,创新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方式,开辟更多的宣传阵地和传播渠道,积极开展互联网加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商务促进服务中心统筹做好信息收集、汇总和报送工作,每月向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报送至少1篇信息。

责任领导:李俊晶

牵头科室:局办公室、商务促进服务中心

配合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2)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加强民族团结 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开展民族团结系列活动。一是组织干部职工、社工和志愿者以结对帮扶形式,进入社区对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中的重病重残人员以及生活困难的脱贫攻坚殉职人员遗属、烈士遗属、老党员、退役军人等群众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活动。二是开展维护民族团结主题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到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国防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系列活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责任领导:李俊晶

牵头科室:局办公室、党支部

配合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二)落实民族团结政策,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1.扎实开展维稳团结工作。积极组织参加普法宣传日”“一周两月 等多项活动,着力推进维护民族团结稳定教育进社区、进家庭。健全处理涉及民族因素问题的预警机制、矛盾化解和排查调处机制。

责任领导:李俊晶

牵头科室:局办公室、党支部

配合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2.开展系列为民办实事活动。深入包保服务社区,抓好结对帮扶各项措施落实工作,面对面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推动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领导:李俊晶

 牵头科室:局办公室

 配合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三)立足部门职责,深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1.营造浓厚氛围,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大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氛围,以党建为引领、以各项工作为支撑,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责任领导:李俊晶

牵头科室:局办公室、党支部

配合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2.结合商务业务,开展惠及各族人民的消费促进活动紧紧围绕促销费活动,加大对民族政策宣传和融合工作。2023年联合市委统战部、市民委至少开展1场促销费活动。

责任领导:宝喜

牵头科室:运行科

配合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3.充分发挥行管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商场、酒店、超市等行管行业宣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有关内容,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及民族团结先进事迹,积极传递民族团结好声音。2023年,推动1家酒店开展乌海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推动1家商城建立民族团结宣传角。

责任领导:李俊晶

牵头科室:流通科、服贸科

配合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乌海市商务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刘德翠  市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杨宝珍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俊晶  市商务局副局长

   市商务局副局长

             乔惠萍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凤林  市商务局四级调研员

 员:靳春波  外贸和外资外经科科长

        马述华  市场体系建设和秩序科科长

龚宇霞  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科长

慕德刚  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科科长  

周牧人  商务促进服务中心主任、流通发展与

        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科负责人

   办公室副主任

   商务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

马文慧  商务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口岸管理

        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俊晶同志兼任。建立联系联络员制度,由马文慧同志具体负责联络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局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创建工作要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办公室要牵头负责,认真做好活动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各科室要充分发挥优势,主动配合,积极开展我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宣传工作,共同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

(二)丰富内容,增强实效。各科室、党支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要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工作,不断总结新成绩,推广好典型,推广新举措,确保活动取得新成效。

(三)强化督导,及时总结。各科室要找准业务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结合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上来,认真组织开展我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了解和掌握创建工作各项活动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

 

 

 

 

 

 

 

 

 

 

 

 

 

 

 

 

附件

信息报送安排表

序号

时间

提供素材科室

1

4

流通科

2

5

党支部

3

6

运行科

4

7

服贸科

5

8

办公室

6

9

党支部

7

10

办公室

8

11

党支部

9

12

办公室

 

说明:由指定科室结合分工按月提供相关信息素材,商务促进服务中心统筹做好信息收集、汇总和报送工作。

报送邮箱:whsmztjcjb@163.com      联系人:郭云3998775 16647306011

 


版权所有 空间信息由乌海市委直属机关智慧党建提供,版权归乌海市商务局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空间访问次数:754903次